出售银行卡涉嫌帮信罪能争取缓刑吗?
本案例已脱敏处理,隐去可识别当事人信息。
出售银行卡涉嫌帮信罪满足法定条件可争取缓刑,本案被告人王某成功争取到缓刑,本案由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审理,案号为(2024)鄂0114刑初483号。
开篇
出售、出借银行卡给他人用于资金走账,涉嫌帮信罪能争取缓刑吗?本案中被告人王某在辩护律师的帮助下,成功争取到了缓刑结果。
案情回顾
被告人王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将自己名下多张银行卡、多个支付账户及相关信息提供给对方用于接收、转出涉案资金,还配合对方完成刷脸验证。涉案银行卡累计流入资金39万余元,其中包含上游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向王某银行卡转账的13万余元。
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身犯罪事实,主动补偿上游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自愿认罪认罚。
核心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为:被告人王某是否符合缓刑适用条件,能否得到从轻处罚。该焦点直接决定被告人是否需要实际收监服刑,对被告人未来的工作生活有着重大影响。
办案思路与亮点
承办律师陈韬,现执业于征和阜阳律师事务所,接案后第一时间查阅案卷梳理案件情节,结合案件事实提炼出多个对被告人有利的从轻量刑情节:王某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符合法定从轻处罚条件;王某主动补偿上游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悔罪态度良好;王某系初犯,涉案情节较轻,未实际获利,社会危害性小;王某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对其适用缓刑不具有再犯罪危险,也不会对社区造成不良影响。
上述辩护意见提交法院后,全部得到法院采纳。
判决结果与案件信息
- 案由: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 审理法院: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4年9月29日
- 案号:(2024)鄂0114刑初483号
- 判决结果:被告人王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实务建议
征和阜阳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日常生活中,一定不要贪图小利出售、出借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支付账户,此类行为极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而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如果不慎涉案,一定要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积极认罪悔罪,尽可能弥补被害人损失,同时尽早委托专业律师介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常见疑问
帮信罪是什么?
帮信罪全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然为其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帮信罪都要坐牢吗?
不是的,帮信罪如果情节较轻,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争取缓刑,也就是不用实际在监狱服刑,本案中被告人王某就成功争取到了缓刑。如果情节严重不符合缓刑条件的,会被判处实刑收监执行。
本文由征和阜阳律师事务所分享其律师承办的案件,当事人及案件细节已作脱敏处理。案件结果限于个案具体情形,不构成对任何同类案件结果的承诺或保证,亦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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