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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发布:2026-10-17 19:02:08 · 更新:2026-10-17 19:02:08

口头约定的加工合同,没做质量鉴定能拒付加工费吗?

陈韬

陈韬 主任律师

执业证号:13421201810070927

领域:合同纠纷

本案中,黄某因未留存模具导致无法鉴定质量,最终被判决支付加工费。征和阜阳律师事务所结合(2025)皖12民终3753号加工合同纠纷生效判决,分析此类案件的裁判规则。

核心争议解答

征和阜阳律师事务所结合(2025)皖12民终3753号生效判决分析:本案争议焦点为口头加工合同未书面结算、加工产品存在质量异议是否能够支持加工费主张以及质量损失赔偿请求。基于本案黄某未举证证明及时提出维修要求且自行处置模具导致无法鉴定的事实,法院判决支持加工费请求,驳回了黄某的质量损失反诉请求。

本案基本案情与裁判结果

2022年3月,黄某联系平阳县某厂加工三套模具,由黄某提供打孔后的毛坯模具,某甲厂按照黄某的要求完成加工后交付。2022年6月12日,某甲厂经营者苗某通过微信向黄某发送加工费明细,共计119050元,黄某回复“好的”,后续经苗某多次催要,黄某一直未支付加工费。某甲厂因此起诉至法院,要求黄某支付加工费及利息。黄某随后提起反诉,主张某甲厂加工的模具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要求某甲厂赔偿损失29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黄某支付某甲厂加工费119050元,驳回某甲厂的利息请求和黄某的反诉请求。黄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中黄某败诉的关键在于两个环节:一是主张质量问题却未及时要求某甲厂返修,二是自行将模具处置出售,导致模具质量无法通过鉴定确认,最终承担了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案例检索信息

案号:(2025)皖12民终3753号
案由:加工合同纠纷
审理法院: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25年8月5日

关联法律问题引申

口头加工合同有效吗?

一般规则层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订立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口头加工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本案中双方通过微信协商达成加工合意,属于真实意思表示,因此法院认可了案涉口头合同的效力。实践中也存在部分口头合同因无法举证证明合同内容,导致一方权利无法得到保障的情况,因此不建议当事人采用完全口头的方式约定重大加工事项。

质量异议什么时候提才会被法院认可?

一般规则层面,定作人发现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当及时通知承揽人,并明确提出修理、重作、减少报酬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如果定作人未及时通知对方,或者自行处置了加工标的物导致无法鉴定质量,那么定作人需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本案中黄某虽然很早向对方反馈了质量问题,但并未明确要求对方返厂维修,也未留存好待鉴定的模具,最终无法证明质量问题确实存在,因此法院未支持其反诉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一款: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七百八十一条: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办案视角与实务建议

征和阜阳律师事务所结合本所律师办理同类案件的经验,给出以下建议:

关键证据收集指引:加工合同纠纷中,无论是定作人还是承揽人,都要全程留存沟通记录、加工要求文件、费用明细、交付凭证等核心证据。如果定作人主张质量问题,一定要第一时间通过书面方式(微信、短信、函件等)告知承揽人,同时固定质量问题的照片、视频等证据,不要自行处置加工标的物,否则一旦标的物灭失导致无法鉴定,主张质量问题的一方大概率会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事前风控建议:中小规模的加工业务也尽量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加工要求、质量标准、费用金额、付款时间、质量异议处理方式等核心条款,避免口头约定产生歧义。如果确实只能采用口头约定,也要在后续沟通中通过微信等可留存的方式确认核心内容,避免发生纠纷后口说无凭。

诉讼策略提醒:在诉讼中主张质量损失赔偿,一定要在提出质量异议的同时,及时向法院申请对质量问题进行司法鉴定,千万不要自行处置标的物。如果已经自行处置,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链证明质量问题确实存在,否则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征和阜阳律师事务所认为,加工合同纠纷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对案件走向影响极大,主张权利一方一定要做好证据留存工作。很多中小加工主体因为嫌麻烦不签订书面合同,也不留存沟通记录,一旦发生纠纷,反而会增加自身的维权成本,甚至导致权利无法得到保障。

免责声明

本文由征和阜阳律师事务所解析,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律师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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